七年纷争,江小白商标花落江小白酒业!
重庆江小白酒业公司1月6日在微博发表声明:“我司于1月3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《行政判决书》(2019最高法行再224号),对我司第10325554号‘江小白’商标审理终结,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江小白公司胜诉。”
江小白公司在声明里提到,“江小白品牌于2011年12月创立并申请注册商标,自2013年开始历经商标异议程序、商标异议复审程序、商标无效宣告程序,于2017年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一审获胜;2018年二审失利,随即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。历七年,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为此事画上句号,也为我司专注于生产经营提供了有效保障。”
真的是“画上了句话”了,争端到此为止彻底结束了?
从法律程序上讲,真不是那么回事!
如果诉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(或)重庆市江津酒厂(集团)有限公司想继续打这个官司,哪天又提交了新的有效证据,最高检那边依职权可以介入。
真有那么一天,江小白酒业会不应诉?现在看,江小白酒业肯定会继续应诉,继续消耗各方的成本,打过官司的都知道,走到诉讼这一步,没有彻底的赢家。
这个事情没有对各方都有利的办法解决?有,办法在我们传承几千年的酒文化里。
中华民族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文化没断代的古老民族,一个民族能不能繁衍昌盛世代相传,根源在于这个民族是不是有优秀的文化传世,文化是一个民族不竭的动力。一位正在影响着这个世界方向的哲人也指出: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。
历史上,无论朝堂之上还是民间的婚丧嫁娶恩恩怨怨中,都扮演了不可替代的媒介作用。
当然国人特别爱面子,不会拉下脸来主动去求人化解矛盾。但内心里又是特别追求“和为贵”的境界,凡事能不撕破脸斗到底的,都会适可而止,让大家都能过去就好。
矛盾发生后,双方内心里都渴望寻找到一位能言善辩的沟通高手做中间人,找到矛盾点和利益点,做个平衡,再找机会白酒一桌,矛盾就化解了。
酒,是和文化不可缺少的润滑剂。没有酒,很多矛盾无法消除。
所以我国历史上演绎了太多的“一杯浊酒泯恩仇”的故事,至今如果有谁和谁有了矛盾,中间找个人找个机会,凑一桌,酒杯端起来,相视一笑,美好的友谊便扬帆起航了,也给社会多了一些和谐稳定。
酿酒和卖酒的,更是懂得酒文化里蕴藏着的和为贵的智慧,谙熟在酒桌上用中国酒文化获得更多的利益。
对于“和”,坛子山酒业有着深切的感悟。
坛子山酒业的拳头产品是甘柔白酒。甘柔,其实是产品与饮者之间的和。和,体现在人与人之间,是关系的融洽快乐;和,体现在产品与饮者之间,是诸味和谐。几十年来,一直秉持“和为贵”的理念,无论在酒厂内部员工关系处理上,客户的协作中,还是与社会各界的互动里,总是坚持处处广结善缘。源于此,在愉悦的氛围中,甘柔白酒才能历几十年脱颖而出;源于此,坛子山品牌才能在经销商朋友们的大力支持下稳步走向全国。
很遗憾的是,“江小白”商标案就是个颇值得玩味的反例。七年来,反反复复复复返返的恩怨纠葛中,刚合作时亲密无间的友谊随风而去再也寻不回来,所遭受的损失不仅仅在于“江小白”这个商标,关联的有形的无形的损失并不会小……
七年的缠斗,对于江小白和江津酒业来说,没有赢家。前天江小白把胜诉的声明贴出来以后,并没有在舆论场上引起多少关注,毕竟这则消息产生的后果与十四亿人的利益少了直接的关联,大家都在忙于自己的事情。
如果江小白和江津酒业能带着今天的记忆穿越回到2011,愿意接受七年的纷争吗?
但凡任何一个务实的中国人,都不会选择消耗七年的精力,肯定会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解决,肯定会把事情解决的对大家都有利。
合则两利,斗则俱伤。
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,这个商标纷争不是太大的事情。和谐才能促进更好的发展,高瞻远瞩是我们这个民族文化中的谋略精髓,凡事和为贵。
愿江小白酒业和江津酒业能握手言和,共同发展江小白事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