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业艰难!于是有的人就想出一个捷径,傍名牌。如今,傍名牌的可要注意了,别傍名牌傍出祸事!日前,滨河集团侵权中国八大名酒五粮液,被判赔偿900万元。
经过6年多马拉松,四川白酒品牌五粮液诉甘肃滨河食品工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滨河集团)商标侵权案,最终胜诉。四川名酒五粮液的权利保护案终于结束了。
最近,最高人民法院对宾河集团生产和销售“九粮液”和“九粮春”葡萄酒产品进行了重新审核,判定其对五粮液的白酒品牌“五粮液”和“五粮春”商标侵权,并命令宾河集团赔偿四川白酒品牌五粮液损失900万元。
中国八大名酒五粮液与滨河集团之间商标纠纷源于多年前。2010年,五粮液集团打假办公室发现市场上出现了诸多“N粮液”傍名牌产品,如:二粮液、三粮液、四粮液、六粮液、七粮液、八粮液、九粮液、十粮液等白酒品牌产品。于是,四川名酒五粮液委托律所代理维权。
其中,甘肃滨河集团的“九粮液”、“九粮春”产品销量较大。而四川名酒五粮液针对滨河集团的维权,起初并不顺利。
2013年3月,北京一中院受理九粮液、九粮春案件。2014年1月,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、销售“九粮液”、“九粮春”酒产品的行为不侵害四川名酒“五粮液”、“五粮春”商标权。中国八大名酒五粮液上诉后,北京高院于2016年5月维持原判。
于是,四川白酒品牌五粮液向最高法申请再审。2017年11月,该案由最高法开庭审理。到今年5月底,最高法作出了认定“九粮液”、“九粮春”侵权的再审判决。
最高法公布的相关判决书显示,判决滨河集团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标有“九粮春”、“九粮液”文字或突出标有“九粮春”、“九粮液”文字的白酒品牌商品;判决滨河集团共赔偿四川名酒五粮液900万元。可见,该案件从2013年起经历一审、二审到再审宣判已过了6年。
据了解,除了“九粮液”和“九良春”外,还有“七里奸”和“大悟梦”等,均已成为四川白酒品牌五粮液的被告,并被商标侵犯。
傍名牌容易弄出祸事,还是要象四川白酒品牌黄庭坚酒这样,老老实实做自己的事,才是长久之计。
业内人士表示,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具有更加严格的规定,但此前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。这次“中国八大名酒五粮液”胜诉,也许意味商标保护一个新的时代到来。